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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01-04 08:3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2025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1.本次工作通知中的“实习”包括各个实习环节,即师范专业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非师范专业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请各单位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142号)规定组织各专业更新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228日前将春季学期所有实习环节的大庆师范学院实习计划审批表”签字盖章后PDF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邮箱:1183343859@qq.com。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教学单位需于202533日前实习计划、更新的实习大纲盖章后PDF电子版上传至校友邦系统

2.实习安排以集中实习为主。需要进行分散实习的,请学院事先审核实习接收单位资质,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好实习内容和标准,并于202533日前提交“大庆师范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审批表”签字盖章后PDF电子版至教务处审核,邮箱:1183343859@qq.com经由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后方可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3.学院需要确保所有学生实习期间已投保人身伤害意外险,并做好实习开始前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4.请实习开始前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上(https://www.xybsyw.com/sub/#/login?paramLoginType=SCHOOL)将实习计划设置完成

5.请充分利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鼓励学生在线填写实习报告,提交实习作业。非在线提交的过程资料,请留好纸件资料。

请各单位严格监管学生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

咨询可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510208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202513




附件【庆师发〔2024〕142号-大庆师范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办法及附件1-6.zip已下载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实习实验实训安排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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