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2025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1.本次工作通知中的“实习”包括各个实习环节,即师范专业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非师范专业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请各单位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142号)规定组织各专业更新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春季学期所有实习环节的“大庆师范学院实习计划审批表”签字盖章后PDF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邮箱:1183343859@qq.com。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教学单位需于2025年3月3日前将实习计划、更新的实习大纲盖章后PDF电子版上传至校友邦系统。
2.实习安排以集中实习为主。需要进行分散实习的,请学院事先审核实习接收单位资质,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好实习内容和标准,并于2025年3月3日前提交“大庆师范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审批表”签字盖章后PDF电子版至教务处审核,邮箱:1183343859@qq.com,经由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后方可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3.学院需要确保所有学生在实习期间已投保人身伤害意外险,并做好实习开始前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4.请于实习开始前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上(https://www.xybsyw.com/sub/#/login?paramLoginType=SCHOOL)将实习计划设置完成。
5.请充分利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鼓励学生在线填写实习报告,提交实习作业。非在线提交的过程资料,请留好纸件资料。
请各单位严格监管学生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
咨询可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510208。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