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庆师院发[2019]13号)和《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庆师院发[2019]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请在3月16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并将开题报告、任务书等文档录入维普系统,同时将开题答辩记录留好备查。请在维普系统同步完成选题等工作。
2.5月18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人员情况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安排”提交管理系统,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3.为保证校内毕业论文抽检的正常进行,确保毕业生按时离校,请各教学单位在5月28日前完成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5月30日17:00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指导老师务必认真履行指导责任,学院严格把关论文质量。
4.答辩前学生必须提交查重报告(简洁版),查重率不得超过30%。AIGC检测原则上应在40%以下。每名学生答辩稿和终稿阶段各有1次查重权限。
答辩时要求有答辩记录,答辩记录以答辩小组为单位装订成册,由学院存档。
5.各教学单位要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1)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如图纸、软件、制作品、实验报告、数据、设计说明书等材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需经过审阅、评阅和答辩三个环节,依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负责人约请)、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评定,原则上三者所占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5%以内,重复率在20%以内,请各教学单位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工作在6月14日前完成,各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应单独组织答辩。
(3)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电子版资料的存档工作。
8.毕业论文(设计)学校抽检及反馈工作另行通知。(撰稿:王凤嫔 初审:张玲 终审:张国发)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