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项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可申请参与本次结项。其中,2021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项;2022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应尽量结项,重点项目如不成熟,可申请延期一年;2023年当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指导项目视进展情况参与结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尽量结项。
二、学校初审
本次结项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 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从明年起将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三、材料报送
7月1日前将《结项汇总表》、《结项验收书》A/B 表、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至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
联系人:李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