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1年度重点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一般项目。
最后一次受理202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的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撤项项目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
二、结题要求
请查看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3号)》。
三、结题程序
1.各学院要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学术委员会对结题项目和材料进行初评,核查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报材料现象,取消项目结题验收资格,同时减少下一年度立项申报名额:
(1)仔细核对期刊或著作原件和扫描件是否一致,仔细核对论文查询结果和出版社查询结果是否准确,核对无误后在论文扫描件和论文查验截图上标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学院公章。无学院公章和审核字样的项目不予受理。
(2)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必须按照要求标注课题信息(课题编号和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标注课题信息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的成果认定。
(3)以论文作为结题成果主件的,项目主持人不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和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不密切相关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的成果认定。
(4)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者教材等成果挂多个项目的,只认定其所标注的第一个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结题意见。
3.验收结果在教务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四、材料报送
1.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3)、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2.结题汇总表1份;
3.审核登记表1份。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5日17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红宇
教务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