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分工(2022—2025级),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增减,以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如确实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须于11月17日前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单》(附件1),经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为优化师资资源、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必须合班授课。外语类专业课、艺体类术科课程可以单班授课。
三、非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的任课教师拟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门课程未被认定为“五类一流课程”(线上、线下、线下线上混合、社会实践、虚拟仿真课程)之一。
2.该门课程已讲授2轮以上,同时须申报2026年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3.对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评审指标》(附件7)提交纸质申请(包括已授课轮次、目前课程建设情况、有“2026年年底申请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字样等),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
4.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在线(混合)课程开课申报表》(附件5)。
注意:如申报课程未能在2026年被认定为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今后不可再次申报此类型。
四、内聘教师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非教学单位人员任课申请表》(附件4)。
五、各教学单位要秉承“按需聘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协议管理”的原则,通过增加引入外聘教师人数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六、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填写《拟聘任外聘教师课程明细表》(附件3)。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于11月17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PDF扫描版)、附件3(电子版)、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5092429@qq.com,附件1—附件6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1号办226。教学分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单
2.XX学院教学分工表
3.拟聘任外聘教师课程明细表
4.大庆师范学院非教学单位人员任课申请表
5.大庆师范学院在线(混合)课程开课申报表
6.拟开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汇总表
7.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评审指标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