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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09 14:56  

各单位:

为深入对接区域发展需求,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选题依据

本次立项申报工作旨在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与推广价值的高质量教学成果,为学校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项目申报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与产业需求,聚焦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实证研究,突出校本特色与应用价值。

申报选题依据《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研究基础与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在《指南》框架内自主确定具体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据项目的研究价值、创新性与可行性最终确定类别。项目申报数量按照学院专任教师数量的10%确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增加2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重点专业可增加1项,增加项目类型不限。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团队协同申报。

2.团队要求。申报“基础教育研究”方向项目的,必须实行“双主持人制”,即项目应设两位主持人。其中一位须为本校教师,另一位须为基础教育一线的优秀教师或教研员,共同负责项目设计与实施。

3.改革基础。申报者应具备相关领域的前期研究或实践基础,特别是申报“项目制教学改革”及“实验室开放”类项目,需已开展初步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4.成果导向。项目应设定清晰、可考核的预期成果,注重成果的实践应用性与推广价值。

5.研究经费。项目经费及结题要求请参考《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3号)》。学校鼓励各学院利用专业建设经费对学校及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突出问题开展立项研究,学院自主管理,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对项目主持人申报资格、项目内容重复立项及项目书中内容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汇总表中签字确认。教务处将组织形式审查,若发现上报材料虚假情况,取消推荐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三、材料提交与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由各学院(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评审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四、联系方式

人:李红宇

电子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225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动员与初审推荐工作。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3号).pdf已下载
附件【立项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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