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运行 | 教学研究 | 实践教学 | 教学建设 | 专业认证 | 规章制度 | 教学简报 | 语言文字 | 下载专区 | 学校主页 

 
站内搜索:
教务处岗位设置
 教务处岗位设置 
 科室设置及职责 
本科教学工程专栏  

 

重点专业
精品课程
规划教材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网络系统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尔雅通识课在线学...
网络课堂系统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机构设置>>教务处岗位设置>>正文
 

教务处工作职责
2013-05-06 14:45  

1.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控和指导。
2.
负责全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
3.
组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
4.
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的统筹规划。
5.
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职业技能训练及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
6.
筹备召开全校教学工作会议,组织召开教学主任(院长)工作例会,发布教学信息。
7.
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8.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立项、结题。
9.
负责各类教学奖项评审和推荐上报的组织工作。
10.
负责全院各类统一考试的组织工作。
11.
负责学生入学、毕业资格审查和学生成绩管理以及全日制在校生的电子注册等管理工作。
12.
负责审定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调度教学资源。
13.
负责全院教师工作量统计及评职、评优教学工作量审核。
14.
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15.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    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