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四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按活动要求征集参赛作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说明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只接收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报名。
参评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电子版形式报送视频;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单张大小不超过 2M,格式为 jpg; 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 1080P,时长不超过 5分钟,格式为 MP4 播放方式)。
报送数量:声乐类限定申报 20 个作品,器乐类限定申报20个作品,舞蹈类限定申报10个作品,播音主持类限定申报10个作品,美术、书法、设计三类共限定申报50幅作品。
二、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
3. 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 2 人并不得重复申报。
4. 参加书画、设计专业的作品须为原创。
三、时间安排
1. 报名阶段(10月17日-11月8日)
报名只接受各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统一上报书画、设计作品电子版照片和其他专业表演视频,优盘拷至教务处228室,同时报送汇总表纸件。
2. 初评阶段(11月9日-11月12日)
若各类作品未超过上报限额,则报名作品全额推荐;若超出推荐限额,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限额推荐。
3. 报送至上级单位(11月13日)
咨询请致电5510208,王凤嫔。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