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教材科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征订原则
1.请各院(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参照新华书店下发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目录选订教材。
2.目录外教材在备注中加以说明,教务处按照庆师院发【2009】20号《大庆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各院(部)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比例应达到70%左右。
4.教材征订原则上只允许征订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含实验指导书等);对于学时相同、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
二、教材征订程序
1.各开课院(部)将2015年春季需征订公共课教材名称、书号、使用年级和专业于12月5日下班前上报到教务处教材科,教材科进行汇总,组织相关学院进行征订。
2.各学院教材负责人统计本学院学生公共课教材的征订数,将专业课和公共课教材征订计划表的电子稿于12月11日前通过教材QQ群或RTX发送即可,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一式二份(学院自留一份、教材科一份),打印稿送至教务处教材科209房间。
三、教材征订要求
1.请各院(部)教材负责人认真核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课程,避免出现漏订、补订和重复征订现象。
2.各院(部)需自行组织教材审定小组对所上报的征订教材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再上报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人:付振桐 冯志燕 电话:5510059
注:如有院(系)使用自编教材,需提前提交选用申请并提交样书,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教务处教材科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