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文 件
庆师办发〔2012〕8号
大庆师范学院关于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2年9月16日—22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黑教联[2012]64号文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加强广大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的参与意识,在全校形成说普通话的风气,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16日—2012年9月22日
三、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学校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阵地作用,把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同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养成“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校园用语用字良好习惯,为做好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1.围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校园内悬挂推广普通话横幅、张贴各种推普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利用网站、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2.结合2012级新生入学教育,开展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题教育。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部)、校团委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3.面向全校学生征集推普宣传素材(宣传海报、公益视频广告、推广宣传口号)活动。此项工作由艺术学院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4.举办“大庆师范学院主持人大赛”。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部)、校团委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5.在广大教工和学生中开展语言文字知识竞赛(含相关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工会、学生工作处(部)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6.举办“大庆师范学院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7. 继续开展“中华诵·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此项工作由文学院负责,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协助完成。
六、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口号
1.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2.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4.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5.普通话是校园语言。
七、组织机构
组 长:乔志和
副组长:李金波、郑志秀、郭春满
成 员: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本届推普周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八、活动要求
1.各项活动负责单位(部门)要制定开展活动的详细方案,并按计划按要求组织实施。
2.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切实达到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养成“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校园用语用字良好习惯的目的。
3.要将活动的开展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张丽莉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结合起来。
4.要做好材料的积累和归档工作,为本学期我校迎接省语言文字规范校评估打牢基础。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