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巩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成果,营造师生都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校园环境,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要点》(黑教联[2015]7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5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和《黑龙江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实施方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教学、科研工作,引导全校上下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开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2.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总结近年来我校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中的经验,继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3.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巩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成果,强化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4.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认真策划、积极组织,扎实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结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红色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等活动。
5.做好国家新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学习工作。主要针对近两年国家新颁布的《语言文字规划纲要》《通用规范汉字表》《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开展相关宣传和学习。
(二) 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
6.选派1至2名优秀教师参加第二十二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
7.加强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做好2013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和全校非教育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三)科研、信息工作
8.鼓励、支持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开展相关调研和科研工作,积极支持其争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课题立项。
9.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的宣传信息工作。加强学校网页的语言文字网板块建设,丰富网页内容,突出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宣传和教材建设、教研科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