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省语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第十一届黑龙江赛区活动的通知》,我校由教务处组织参加比赛。
一、大赛宗旨
贯彻教育部等部委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纠正社会上语言文字应用的混乱和不规范现象,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汉语加快走向世界”“汉语国际推广”的伟大战略,培养创新型国际人才,适应国家经济大发展、文化大繁荣的需要,为实现中国梦,创建和谐语言环境。
二、大赛口号
爱我母语,爱我中华
三、主办单位: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均可参加
(全国大赛试题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及大中专、教师、社会组)
五、参赛办法
1.大赛不收报名费,凡订阅《语文世界(大赛专刊)》者即可参赛,专刊定价为15元/本(内有试题及答题卡)。
2.大赛同时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论文写作”评比,请广大教师和语言文字工作爱好者在参加大赛的基础上,积极撰写论文,踊跃参加评比,为自己美丽的人生增添光辉的一笔。论文评审费:100元/篇,大赛专刊订阅费15元/本。
3.凡参加论文评审的师生必须在参加大赛的基础上才有资格参评,不单独接受论文评审报名,届时请将答题卡与论文订在一起上交。论文需要按参赛专刊内的具体要求撰写。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
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积极动员本单位师生员工参加比赛,并于9月27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部门)参赛名单、“大赛专刊”订阅费、论文评审费报送至教务处冯老师(1号办公楼209室),同时将参赛名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72838144@qq.com。
(二)校内初评
12月份,组织校内初评,按25%比例评出推荐名单,上报省语委。获得推荐的同学,给予0.5学分的创新学分。
(三)赛区总评
1.由全省赛区办公室按国家要求,根据参赛人数和答题情况,向全国大赛办公室推荐获奖名单。
2.全国奖项由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全国大赛奖项的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同学,分别给予2、1.5、1学分的创新学分。
七、学习事宜
1.学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
2.学习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各有关部门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级活动通知,提高参赛水平。
3.阅读《语文世界(大赛专刊)》,即可答题参赛(标准答案可在专刊内寻得)。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以自愿为原则,积极组织参赛,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