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已经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省级专家评审结果下发,也予以公示。根据省教育厅9月4日的最新通知,现就2023年大创项目做后续工作安排。
1.请各团队在公开发布的项目成果上明确标准项目名称及编号。
2.经费支持标准请参看“2023年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通知”中的经费支持额度表。
项目级别 |
A类 |
B类 |
C类 |
经费来源 |
国家重点支持 |
4万元 |
4万元 |
20万元 |
省厅专项经费和学校专项经费1:1配给 |
国家一般 |
2万元 |
2万元 |
10万元 |
省厅专项经费和学校专项经费1:1配给 |
省级一般 |
1万元 |
1万元 |
5万元 |
省厅专项经费和学校专项经费1:1配给 |
省级指导 |
理工科类:2000元 文科类:1000元 |
学校专项经费 |
校 级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学校专项经费 |
3.“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access)上,学校管理员已经设置完毕各等级各类别项目的经费标准,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按照上表审核本项目总经费是否正确,并对项目经费具体使用计划进行填报。
4.校级项目已经设置完毕项目编号,编号规则为2023+xj+编号。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项目编号是否有问题,并填写经费使用计划。
请各项目负责人9月7日(本周四)17:00前完成此项工作。请指导老师务必知晓并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
后续项目开展请严格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庆师发〔2023〕38号)要求执行。
有问题请咨询实践教学科王凤嫔,电话:5510208。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