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总体安排,我校将于2022年开展校内专业认证工作。此次校内专业认证工作既是对专业教学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检查我校各教学环节对标OBE理念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促进专业认证工作的良好契机。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个追求:以评促建、追求卓越。
两个突出:突出学生中心、突出持续改进
三个提高: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落实教师主体责任
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
提高质量保障力度,强调质量文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核心理念
1.以学生为中心:把全体学生学习效果作为关注的焦点。
2.产出导向原则:教学设计和实施目标时保证学生取得特定
学习成果。
3.质量持续改进:建立“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形成持
续改进机制。
(二)认证办法
1.说、做、证一致:专业举证、专家查证;数据先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2.查证两条线
认证底线:建立面向产出的评价改进的“底线”要求,建立三个机制:监控机制、三个达成、持续改进。
认证主线:强化以毕业要求为核心的“主线”要求,实现反向设计(三个目标),正向施工(三个支撑)。
反向设计:专业教学规划设计(自上而下),查:专业是否落实、是否落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试卷、实习报告、论文等”的反向设计原则。
正向施工:专业教学实施效果(自下而上),查:专业是否做达成评价、是否做持续改进,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看评价报告—听课、看课等,实现支撑。
3.查证方式: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察走访、文卷审阅、问题
诊断、交流反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崇林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教务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学校校内专业认证工作的重大事项;
2.对校内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挥。
3. 审议各专业校内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方案;
4. 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评审。
5. 组织开展现场考查工作。
6. 督促检查和协调解决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度和遇到的具体问题;
7. 负责协调、解决、处理校内专业认证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认证专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认证专业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业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
秘书:各学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研究专业认证标准,全面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
4. 定期召开学院专业认证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5.负责按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申请书》、《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参评专业及分组
参评专业: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不包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不包含校级一流培育建设点专业)
专业分组:
师范组(5个):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理工一组(4个):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二组(4个):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制药、生物技术
艺体组(3个):绘画、音乐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经管组:(4个):法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
注:师范组和艺体组、经管组专业对标“师范类中学教育第二级认证”;
理工组专业对标“工程教育认证”。
四、工作流程
(一)启动和申请阶段(—2022年6月6日)
1.学校召开校内专业认证启动暨培训会,对全校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培训和具体部署。
2.各学院研究制定本单位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报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立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分工,正式启动专业认证各项工作。
3.各学院组织相关会议,组织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领会、理解专业认证的理念、内涵和总体要求。
4. 各学院选派一部分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在校、院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注:教学建设科已在学习通建立专业认证课程,包含系列培训课程及相关材料(持续更新中),要求各专业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定期公布学习情况。学习通课程邀请码:53064082
5.各学院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和附件材料。
6.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和结论,未通过专业,本年度校内专业认证结论为“不合格”,但仍需继续完成专业自评自建阶段工作。
(二)专业自查自建阶段(2022年6月7日—2022年10月1日)
1.完成基于OBE理念的课程设置、大纲修订及毕业要求、课程目标两个达成度评价。
2.修订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协同修订培养目标、合理分解毕业要求、改革创新课程体系、丰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3.完成第三个达成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师发展和培养机制等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4.学校、专业定期召开专业认证推进会,对各单位专业认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5.各专业根据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相关认证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6. 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和结论,未通过专业,本年度校内专业认证结论为“不合格”,前两个阶段都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三)现场考查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20日)
1.召开专家见面会,专业就自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
2.专家通过走访、听课看课、访谈、座谈、查阅资料等,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查。
3.召开专家认证现场考查意见反馈会,对考查整体情况、专业达标情况以及问题不足进行了总体反馈。
4.验收:专家组给出现场考查阶段工作结论,教务处对结论进行审议,给出认证结论,未通过专业,本年度校内专业认证结论为“不合格”。
第四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12月底——2023年4月30日)
1.各专业根据问题清单、专家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分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开展;梳理针对专业认证工作需要学校、机关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清单。
2.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工作,提交整改工作总结报告。